李充其人,在刑法律令方面造诣浅薄,完全比不上杜赫那种家传律学深厚的人。但其人有一项天赋,那就是能够将模糊且不乏歧义矛盾的话语提炼成为清晰准确的条目。所以在席中旁听众人议论,很快便总结出来几十条律令条目,交由沈哲子并众人过目传阅。
当然,有了律令条目,该要如何执行监察也是一个问题。后世言及东晋,往往下意识将之视作一个世族无法无天的时代。当然某种程度上而言是这样,但其实东晋朝廷的法令还是比较完备,主要继承了中朝的《泰始律》。
泰始律乃是司马昭时期便开始编纂,避免了秦律过苛、汉律过繁的旧弊,在古代漫长的法制建设过程中是有着很大意义。当然,再好的律令如果执行不到位,那也只能是满牍空文,无甚意义。
在执行律令方面,沈哲子今次归都也挑选了一个可用之才,其人也在席中,名为山遐,乃是竹林七贤中山涛的孙子。
南渡之后,侨门世家多有衰落,河内山氏也不例外。而山遐其人,性格又颇有几分乖戾暴躁,并无祖辈那种玄雅名士做派,所以自然无甚清誉,多受冷眼。兼之其父山简当年在世时,华轶与琅琊王司马睿爆发内讧,山简又没有坚定立在江东一方,没有给子辈留下什么遗泽。因而山简虽然年近四旬,但在江东一直没有担任什么显任职事。
沈哲子之所以留意山遐这个人,还是由于琅琊太妃山氏的推荐。老实说,对于山遐这个人,他印象非常不好。侨人多有鄙视南人的传统,虽然随着沈哲子的崛起,在他周围这种风气已经有所收敛。但仍然不乏侨人固执己见,对南人态度一直很恶劣,山遐便属此流。
在准备接纳山遐之前,沈哲子也让人搜集一些早前其人在台内上奏的文书卷宗之类,字里行间对于南人尤其是吴人可谓恶意满满,数次建议要以类似土断的形式以打击吴人乡宗势力,否则社稷便难久安于江东。其中一些对吴人的贬低之言,在沈哲子看来,跟指着他家鼻子骂无甚区别。
不过沈哲子最终还是决定接纳山遐,倒不是犯贱又或故示大度,而是山遐其人除了对吴人的恶视之外,对于侨人尤其是同样荫庇蓄私的侨人门户同样不乏恶感,甚至曾经直接向廷尉递交一份关于琅琊王氏在琅琊侨郡中横行不法的罪状。简而言之,此人虽然有些地域歧视,但更根本的则是他是一个老愤青,看谁都不顺眼。
当众人将李充撰写的条文传阅一遍后,沈哲子特意让人抄写一份摆在山遐面前案上,笑语问道:“山君观此条律,是否可以行之于乡,以收诫民警世之效?”
听到沈哲子特意问自己,山遐不免愣了一愣,似是颇感意外。说实话,他自己至今都还不明白这一位江东新贵的少年都督为何要将自己征辟入府。无论是从家声、名望和个人能力,当然他是觉得自己不乏才能的,可惜人不识其才,不用其能,总之无论各项,实在是无一可夸。
时下都内南北少进,俱都以从事于沈都督为荣,而他甚至连少进都算不上,也实在想不到因何会得沈哲子青眼。不过话说回来,对于沈哲子这个人,他还是比较欣赏的。不同于时下吴人狭念自守乡土,也不同于侨门鼠辈苟活于江东,这位驸马真的敢过江去与羯国悍卒厮杀争胜,以驱逐胡虏恢复王业为己任,这才是社稷真正需要的良臣姿态。
不过除此之外,对于沈哲子,山遐还是颇多不满。那就是其人过分拘泥于邀集众宠,没有那种改天换地的气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名禄之徒。比如过江收复失土,明明是有益于社稷的良事,结果其人却纠集乡宗亲故门户,将如此义事败坏成为谋取私利的恶事!
在山遐看来,凭沈哲子如今的功勋名位,是完全不需要顾及旁人看法如何,完全有能力让江东最起码是江北淮南这一片区域生民安居乐业,吏治清明简正。可是如今的梁郡,他是亲眼所见,生民羁在籍中,不得自在,而众多吴乡貉子包括一些侨姓宗门,依靠着与沈家的关系,在这里大肆役使民力,谋私牟利!
可见这一位驸马虽是广受时誉,但实在名实不符,跟那些罔顾法度礼制、败坏社稷根本的南北时人并无本质区别。这样的人,即便是能够驱逐胡虏,收复中原,晋祚也不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所以对于沈哲子,山遐真的是不乏痛惜,重其才而薄其德。如果不是他自己在江东本身便被投闲置散,简直也想留在江北为晋祚复兴而尽一份力,他早就要拂袖而去了。
此时听到沈哲子的问话,山遐便拿起那一份律令条文略作阅读,继而便冷笑道:“这些条目倒是撰写简明,只是刑罚量裁实在太轻!”
众人听到这话后,俱都忍不住抽一口凉气,这还算轻?要知道这一份条文是以军法标准制定,除了保留了原本民律中的徒、罚之外,甚至还有军法当中的笞、杖乃至于枭首、弃市等最为严重的刑罚,因此才要以军法形式讨论,如果跟民律相比,绝对是令人侧目惊悸的酷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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