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农博升的书房里看到过一本六十年代出版,有关于华夏古代北方与西域各游牧、定居民族日常生活特点研究的专业书籍。
张楠大小也算个吃货,那本书的内容倒还记得比较清楚。
根据那本书的描述,那些个游牧民族在最各自最强盛的时候,普通本族牧民也不可能天天有肉吃,奶、血制品占了日常饮食中的很大比例。
特别是奶制品在饮食构成中的比例最大,植物性食物在温暖的季节里也应该不少,再加点野味与鱼类,真是有什么吃什么。
基本上早期的游牧民族都吃鱼,不吃鱼的很少,不吃的原因逃不出后来的那些个宗教信仰和些比较另类的丧葬习俗,反正属于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游牧就意味着不稳定,时时刻刻与天斗、与地斗,不吃鱼等于少了一项重要的食物来源。
至于牲畜,对游牧民族而言是宝贵的,估计除了一定等级以上的贵族之外,一般人压根不可能天天有的吃牛羊肉。
牛羊就宝贵,马更是游牧民族的存在基础,要是没有马,那游牧民族就和野人差不多、什么都不是!
马,最宝贵!
自古以来,在各游牧民族的饮食结构里,马肉也是最珍贵的食物,一般的部落里只有在最重要的日子里才会杀马吃肉,铁木真时期的蒙古人就是这样。
不说普通牧民,以一般贵族类举:平时吃羊,有比较重要的客人来访的时候常会宰牛,要等到重要节日、祭祀或极尊贵的客人造访时,那才会杀马。
直到60来年前,这苏联的哈萨克斯坦人基本上都还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他们对马情有独钟,自称是“马背上的民族”、“世界上骑马最多的人”,还把马视作最忠诚的朋友。
最忠诚的朋友,人类对待这类朋友的方法一般是等朋友没了利用价值之时,宰了吃肉,不如狗。
同几千年来几乎所有的游牧民族一样,据说“爱马如命”的哈萨克斯坦人同样不忌讳吃马肉,甚至是极度喜欢,马肉甚至是日常生活和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味佳肴。
哈萨克斯坦人常说:“我们爱马,也爱吃马肉,几乎人人都吃,这一点也不矛盾。”
这会餐厅里瓦西里就在说:“哈萨克斯坦人说世界上最爱吃马肉的是狼,其次就是他们哈萨克斯坦人自己。
我之前到这边来办事,每次都会吃到马肉,其实挺好吃的,真不骗你们。”
查莉小姐不吃,一边的项佳楠也在纠结之中,害得像平时吃饭都百无禁忌的马克兄弟等人都变得犹豫不决,瓦西里不得不为大家增加点信心。
听了瓦西里的话,查理兹-塞隆左右一看,略微有点不好意思,不想大家因为她的感受而特意迁就。
“你们别管我呀,想吃就吃,在美国可不大吃得到。”
各人各表情,除了之前来过哈萨克斯坦这边的人,还真没几个吃过马肉。
除了出身华夏的伙计,像马克、兰迪等人,马是常见,但别说吃,马肉都没见过。
美国主体民族来自欧洲,因为历史上宗教方面的某些原因,说马肉是异-教徒的食物,再加上美国那短短的历史上发生过的一堆与马肉有关的乱七八糟事件,在美国极少有人吃马肉,或者说不到万不得已之时,那是不会吃马肉的。
甚至这会都还常有议员一类的政客跳出开,宣称要在全美范围内禁止屠宰、销售、食用马肉。
别认为那些政客都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们中绝大部分人只是从宗教与健康方面偏见的去考虑、宣传。
马肉不健康?
有些美国人到现在都还认为马肉不能吃,吃了会中毒!
美国养的马不少,那难道所有在美国的马儿都能寿终正寝或人道毁灭、无公害处理?
扯淡!
每年有超过10万匹马从美国被运往其他国家制成马肉销售,资本市场,只要有利润,那是没什么会被么浪费掉。
不用迁就查莉小姐的感受,那就吃吧,反正对一群食肉动物而言,满桌子的各式马肉菜肴还是挺诱人的。
张楠用自带的筷子,弄了点类似于“手抓羊肉”与“土豆炖牛肉”这两样菜结合到一块的一种马肉菜肴,塞嘴里品尝了一下。
没传闻中“马肉膻味重、肉粗咬不动”那么夸张,口味优点类似于牛肉和驴肉的结合,也没觉得肉纤维太粗、咬不动塞牙。
餐桌上基本上都是用马肉做成的各类肉食,熟悉这里的安德烈说张楠刚吃的这道菜最受哈萨克斯坦人喜爱,都能算这边民族美食的代表。
“这个叫别什巴尔马克,在哈萨克语里的意思是‘五个手指’,直接用手抓着吃比较带劲,不过这盘应该经过了改进,就加了土豆,没加面皮…”
不加面皮,那是因为老板偶尔会吃面,但绝不吃任何形式的面皮,管家汤姆提前交代过厨房的。
类似的情况还有:在老板面前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醋,不管米醋、苹果醋,统统不得出现!
马肉吃法很多种,这会听安德烈说这里最常见、也是最具特色菜还有马肠——将新鲜的马肉切成条,撒上盐、味精和蒜泥后塞进马肠衣里,把两端封住后放在小火上慢炖。
根据用的马肉部位的不同,这哈萨克人爱吃的马肠也分为好几种,还有纯瘦肉、全肥肉、半肥半瘦的这些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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